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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伪装培训骗局 男子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伪装培训骗局 男子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女子,对方以金融机构培训项目为名,虚构高收益理财课程,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其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某个人账户,且所谓培训课程系伪造APP截图的虚假宣传,公司未对交易进行实质审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员工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交易行为系个人操作,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转账凭证及伪造的培训APP截图;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否认交易关联性。经核查,王某某系公司员工且使用公司名义推广课程,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4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侵权责任条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网络交易规范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资金监管,用户应警惕高收益承诺,发现诈骗及时保留证据。平台运营方若未履行审核义务,需对关联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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