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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老人被冒充公检法骗局骗走养老投资款

【标题】退休老人被冒充公检法骗局骗走养老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退休员工,因医疗养老需求通过该公司平台进行投资,后遭遇电信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安机关的陌生来电,称其涉及跨境洗钱案需配合调查。诈骗分子通过伪造公文要求张某某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并发送虚假支付链接。在持续三天的电话恐吓中,张某某逐渐陷入恐慌,最终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事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向公司索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过错,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投资平台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且转账系受害人自主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平台支付流水及银行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且承认平台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仲裁员依据证据链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诈骗分子有机可乘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剩余资金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关于举证责任的分配

【分析启示】针对高危人群应加强反诈宣传,企业需完善平台风控机制。遇到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的指令,应立即核实身份并报警,保留所有通信记录作为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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