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领导QQ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QQ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因涉嫌精准诈骗被下架。案件涉及通过政务短信链接诱导转账的电信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带有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链接的政务短信,点击后进入伪造的校园服务平台。诈骗分子冒充校领导通过QQ联系张某某,以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张某某通过APP完成约3.5万元现金交付后发现被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APP存在伪造官方信息、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被申请人辩称无法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且已删除相关诈骗数据。双方对电子证据是否能证明公司责任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申请人提交了短信记录、QQ聊天截图及银行流水,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经技术鉴定确认涉案APP与官方平台无关联,诈骗分子使用虚假身份注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酌情扣减部分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强化平台风控措施,个人应警惕冒充熟人诈骗。电子证据需结合技术鉴定形成完整证据链,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政务信息,避免点击不明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