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项目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养老项目诈骗张某某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因该公司涉嫌诈骗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某政府部门养老项目的电话,对方冒充贷款专员以需先缴费办理养老资格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下载虚假APP并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资金跨境流转痕迹,且未办理任何合法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因被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导致损失,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否认诈骗行为,认为张某某应自行承担核实对方资质的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出示任何合作协议或资质证明。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及异常账户操作记录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认定该公司通过冒充政府人员实施诈骗,责令其限期退还非法所得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偷窥偷拍偷录等行为可处拘留和罚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养老项目为名的新型诈骗,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冻结转账账户并报警。建议老年人办理大额转账时核实对方资质,保留通讯记录及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