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HR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HR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平台遭遇合同诈骗,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3.5万元损失赔偿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浏览信息时,被自称某科技公司HR的用户以高薪招聘为名添加微信。对方通过伪造公司资质文件,诱导张某某点击虚假招聘链接并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后以各种理由要求继续汇款,最终导致约3.5万元损失。张某某发现受骗后,向平台投诉并要求某科技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则认为与张某某无劳动关系,且平台已尽审核义务,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仅提供平台资质证明。仲裁员重点审查电子数据真实性,要求对转账链接进行技术鉴定,发现链接指向境外服务器且无法核实公司主体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张某某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平台虚假招聘陷阱,及时固定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平台方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