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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冒充招聘诈骗提现受阻被封

【标题】微信冒充招聘诈骗提现受阻被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冒充招聘人员实施加盟代理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后,被诱导参与加盟代理项目。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其通过个人账户转账3.5万元保证金,后以系统升级、账户冻结等理由拒绝提现,并将微信账号拉黑。张某某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后,向平台举报并提供聊天记录截图,平台遂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账号为个人使用,且未签订正式合同,不承担退款责任。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转账性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公司提供内部员工名单证明涉案账号为个人使用。仲裁委认定微信记录与平台封号形成初步证据链,但缺乏交易真实性直接证明。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民法典》第148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经营风险,民事行为因欺诈可撤销,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方资质,警惕脱离平台交易要求。企业需完善账号管理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核查。维权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平台证明。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