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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代理骗局张某某遭骗3.5万拒退

【标题】加盟代理骗局张某某遭骗3.5万拒退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虚假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对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缴纳加盟代理费。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业务,且资金通过多级账户拆分流向不明。李某以需提供手机验证码才能退款为由,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最终款项被转走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否认非法占有目的。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性质认定及公司是否存在虚构资质骗取财物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二维码截图及通话录音。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书面合同,也未提供实际服务证据。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固定规则确认张某某举证链完整,认定公司通过虚假平台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应的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招聘场景的诈骗套路,核实企业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电子支付时应保留完整凭证,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情况需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