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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公检法诈骗近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公检法诈骗近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双方建立恋爱关系后发生经济往来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金融机构职员的王某某。对方以账户异常需配合调查为由,通过QQ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转账后王某某失联,平台发现异常并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所有用户身份信息,且未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公司承认账号存在异常但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与平台责任边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规定;《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第一时间冻结资金并报警。建议留存完整聊天记录,发现账户异常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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