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骗缴纳社保费用遭冒充领导
【标题】待业人员被骗缴纳社保费用遭冒充领导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社保医保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为待业人员,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李某某以办理社保医保为由,声称需先缴纳费用再返还,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短信与李某某沟通确认,后将款项交至其指定账户。后李某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与李某某的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文件截图作为证据。公司申请调取银行流水,但未能提供员工授权证明。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但存在欺诈性质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制度
【分析启示】办理公共服务需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涉及大额转账应留存完整通讯记录。遭遇身份冒充诈骗要及时报警并收集电子数据,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