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骗3.5万元遭封号维权难
【标题】网购用户被骗3.5万元遭封号维权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网购用户,被冒充政府部门人员的微信账号以高收益项目诱导转账,引发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账号,对方以'政府内部优惠项目'为由推荐网购平台。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信用卡向对方提供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交易完成后,对方要求下载定制APP进行后续操作,后该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因未及时向平台申请冻结资金,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被申请人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且交易已脱离平台完成,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平台账号封停记录;被申请人提供平台交易规则说明及风险提示截图。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于诈骗行为认定及平台责任划分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退还约2.45万元;申请人因未及时留存关键证据,损失部分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以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应优先选择正规平台,警惕'政府内部渠道'等话术诱导。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向平台申请冻结并报警,避免因操作延迟导致证据灭失。对于高收益项目需核实资质,切勿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