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学员遭客服诈骗3.5万元未提现
【标题】老年学员遭客服诈骗3.5万元未提现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65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为名实施合同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线上英语课程。客服人员以QQ名义添加其为好友,谎称需缴纳'教材费'及'保证金',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收取费用。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无法通过平台提现,多次联系客服均被推诿。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未开展相关教育培训业务,且资金流向涉及跨境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学员自愿交易,且已提供课程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转账凭证、QQ聊天记录及平台公示信息,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模板。经核实,公司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且客服账号存在频繁更换现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伪造收款流程等行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教育+金融'复合型诈骗,保存完整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企业通过虚假宣传获取资金构成诈骗,需承担全额退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