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遭遇虚假APP货款诈骗案
【标题】老年人遭遇虚假APP货款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因对方虚构返佣模式导致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教育培训APP,以'先垫付后返佣'模式垫付课程费用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诈骗被平台下架,公司人员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点击不明链接解冻账户,张某某误操作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返佣承诺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为商业合作纠纷,称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推广任务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支付宝转账记录及APP下架通知,确认公司运营的虚假平台存在诱导性宣传。公司未能提供与张某某的书面协议及推广任务完成证明,且辩称内容与证据矛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垫付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共计4.2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关于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返佣'诈骗套路,保存转账记录和平台警示信息。老年人应避免点击陌生链接,发现账户异常立即冻结并报警,运营商需对诱导性宣传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