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补贴遭索赔
【标题】大学生被冒充贷款专员骗取补贴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大学在校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产生纠纷,案由涉及虚假补贴发放及非法索要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助学补贴申请'广告,添加自称贷款专员的客服后被诱导缴纳约3.5万元保证金。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异常无法提现,且该公司未按承诺发放补贴。经核查,该客服账号已被平台封停,张某某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补贴发放事实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该行为属自主交易,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存在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客服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号通知。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无法证明交易真实性。仲裁委依职权调取了社交平台相关数据,确认涉案账号存在伪造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第30条关于用人单位诚实信用义务的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界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核实用工主体资质,警惕'补贴发放'类诈骗。遭遇资金损失应同步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单方面与涉事平台交涉导致证据链断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