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虚构征信修复骗3.5万元案
【标题】冒充客服虚构征信修复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网购用户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商业交易纠纷,案由为货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设备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征信异常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修复费',并承诺可避免影响贷款审批。张某某未核实身份便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将款项转至非平台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客服冒充平台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通过第三方账户完成,与公司无关,且未在平台进行任何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电商平台订单截图、微信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调取了银行流水显示资金流向。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转账行为与自身无关,亦未说明第三方账户的关联性。仲裁员实地走访案发时的线下交易场所,确认存在可疑人员活动痕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对公账户操作存在关联,判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分析启示】电商交易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客服身份,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资金流水作为证据。企业需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防范冒充行为导致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