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遭虚假采购诈骗3.5万元获赔

员工遭虚假采购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员工遭虚假采购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诈骗行为导致工资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诈骗信息,被诱骗参与虚假采购项目。对方以需垫付采购款项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的情况下,按指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公司并无实际采购行为,资金经多级拆分后被快速转移,最终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假采购诈骗其垫付款项,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款项为业务往来预付款,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诈骗人员的短信沟通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截图。公司未能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等证据,亦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与聊天记录,认定存在虚构交易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垫付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依据《刑法》第266条及《劳动法》第五十条相关规定,判定公司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保障)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短信诱导转账,核实企业资质后再进行资金往来。遭遇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交易非法占有劳动者资金。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