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被仲裁

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涉嫌被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公司医疗养老项目中,被自称银行贷款专员的陌生人士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操作虚假采购。对方提供伪造的合同文本,要求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安排线下会议确认交易。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已被封停且无任何采购行为发生,遂向公司主张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财务人员应独立承担审核责任,认为该交易属于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职务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及聊天记录证明资金流向。公司虽否认与诈骗行为关联,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的主张。仲裁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向张某某返还约2.45万元,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行追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财务审核流程,对涉及大额转账的业务必须核实账户真实性。员工面对'征信修复'等话术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本案警示:医疗养老领域易成诈骗高发区,需加强行业监管与内部风控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