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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骗局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培训骗局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原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项目学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教育培训企业,案由涉及合同诈骗及虚拟币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结识自称教育机构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区块链技能培训'为由承诺就业保障。张某某向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培训内容与宣传严重不符且无法提现。公司要求点击不明链接申请退款,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虚拟币;公司称属民事合同纠纷,认为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培训课程。双方对转账性质及诈骗行为是否存在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虚拟币转账记录,确认张某某付款事实。公司未能提供实际培训服务证据,但主张张某某未及时主张权利。仲裁员实地走访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为空置,关联账户存在多起类似投诉。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资质行为,但张某某未履行基本核查义务。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5条诚实信用原则及第148条欺诈条款可撤销规则,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类诈骗多利用待业人员求职需求,建议核实机构资质时通过'双减'政策备案渠道查询。虚拟币交易需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