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诈骗保证金受害者索赔被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保证金受害者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生纠纷,涉及投资理财保证金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业务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推荐高收益投资项目,要求缴纳3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5万元后转至李某提供的非本人账户。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收款账户异常情况,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婚恋平台实施精准信息诈骗;公司辩称李某为独立第三方,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且收款账户非公司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虽否认直接参与,但无法说明账户来源及李某身份。仲裁委结合短信截图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问题,且未对虚假交易进行有效核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认定其未尽平台审核义务构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对注册用户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避免通过第三方账户转账,发现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