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被骗3.5万元公司被追责
【标题】财务人员被骗3.5万元公司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社保医保问题遭遇电信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公司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转账处理。对方通过电话指导操作,并提供伪造的'社保局'APP链接。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通过微信向所谓'工作人员'转账约3.5万元。事后发现该APP已下架,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索款项,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财务人员应自行承担审核责任,且未收到任何诈骗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APP下架证明。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赔偿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大额转账审批机制,员工需加强身份核实意识,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本案中财务人员因未严格核验身份导致损失,企业亦存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