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虚假APP骗3.5万元获赔

张某某被虚假APP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申请人通过虚构网络购物平台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主管李某以婚恋对象名义建立微信联系。李某谎称公司有网络购物返佣项目,要求张某某垫付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后,按指示转入名为'环球购'的虚拟币钱包。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假APP,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尽告知义务,但未能提供平台运营资质证明及资金监管流程说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聊天记录,鉴定出虚拟币通道与公司账户无关联。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未加盖公章,张某某出示的网贷提现记录及平台虚假截图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扣除张某某应自行承担的20%损失后,返还其3.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核实平台资质,企业应强化对员工异常交易的监管。遭遇婚恋骗局时,应及时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与仲裁机构双重维权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