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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误信微信冒充领导转账3.5万元遭骗

【标题】老人误信微信冒充领导转账3.5万元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商业交易关系。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投资理财纠纷与该公司产生争议,后被认定涉及货款诈骗案件。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电话,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提供银行账户信息。随后通过微信联系,对方冒充领导指导其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以'投资理财'名义诱导张某某分6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直至6月发现对方微信账号被封停,才意识到受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与张某某仅存在商业往来,转账系个人行为。双方对'冒充领导'行为与公司关联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银行流水,证明对方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供内部通讯录,但无法说明账号封停与案件的关联性。仲裁员结合资金拆分模式及微信账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金额因张某某未严格核实转账对象而酌减。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加强内部通讯管理,防范冒充领导诈骗。老年人应警惕陌生电话要求提供金融信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微信转账需核实对方身份,避免资金多级拆分风险。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