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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3.5万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APP诈骗3.5万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居民,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双方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用户。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推荐虚假APP,谎称可办理跨境补贴补助业务。通过伪造通话记录和伪造身份证明,李某诱导张某某分三次在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平台未备案的虚假APP实为诈骗工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李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匹配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李某账号已注销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用户实名认证材料。公司仅提交部分模糊的资质证明,未能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宝转账凭证与平台通话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承认存在管理漏洞但拒绝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款项因无法证明具体诈骗金额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发现虚假APP应立即下架并保留证据。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注意区分诈骗行为与平台责任,维权时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或未履行审核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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