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培训费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取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产生纠纷,涉及教育培训费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以高薪工作为诱饵添加好友。李某声称公司需缴纳3.5万元培训保证金方可入职,诱导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信用卡支付。期间通过多级资金拆分方式转移款项,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并无招聘信息且无法联系上李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将费用用于培训项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截图、支付凭证及资金流向明细,公司仅出示内部文件。经核验电子数据存证,确认短信内容与支付记录存在关联性,但未发现公司直接参与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2.8万元培训费用,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招聘的诈骗手段,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重要交易保留支付凭证及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