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贷款专员骗信息员工索赔胜诉

冒充贷款专员骗信息员工索赔胜诉

【标题】冒充贷款专员骗信息员工索赔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系该公司员工,案由涉及身份冒充及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为好友,对方谎称是贷款专员,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支付约3.5万元费用,后发现李某未实际提供征信修复服务,且资金被拆分至多个账户用于网贷账户注销操作。张某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拆分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及资金流向明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及员工身份冒充行为,依法采纳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9条民事责任承担、《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职业培训,防范身份冒充诈骗;劳动者遇类似情况应及时固定电子数据并报警处理,避免因资金多级拆分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