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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虚假平台骗款3.5万元遭索赔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平台骗款3.5万元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街面参与'丢包分钱'活动时被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男子招揽,称可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办理高收益理财业务。对方通过QQ发送伪造的资质文件,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后,发现平台系伪造,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民间借贷纠纷,且已通过QQ完成协商,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张某某与对方QQ的通讯记录,核实其信用卡交易流水。公司仅提供两段模糊的通话录音,未能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提交的快递单号与平台宣传单据形成初步证据链,但缺乏直接转账凭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1.5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但未完全达到刑事诈骗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对要求预付款的高收益项目保持警惕。建议保留所有电子通讯记录,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冻结相关账户,避免二次损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