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诱导转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事公司为电商平台运营企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招聘电商运营为由,诱导其参加线下街头抽奖活动,承诺中奖可获取高薪职位。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际为虚拟币交易平台人员。李某以'公司账户冻结需协助操作'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遭拒绝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未与张某某建立劳动关系,且抽奖活动系独立第三方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婚恋平台会员信息、第三方支付流水及虚拟币交易平台网站截图,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质证并确认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虚拟币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4条、第157条关于民事行为效力及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后果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注册用户身份真实性承担审核责任,用人单位应防范冒名招聘诈骗。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避免因配合屏幕共享导致二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