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被虚假投资平台骗走3.5万元

员工被虚假投资平台骗走3.5万元

【标题】员工被虚假投资平台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就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该公司通过招聘平台招聘培训顾问,以高收益理财为名诱导员工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培训顾问。入职后,公司主管以'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要求其下载涉案APP进行投资。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提现。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指导操作,期间多次要求其转账至多个陌生账户,最终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张某某报警后,警方确认涉案APP为虚假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理财项目骗取投资款,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公司辩称投资行为为员工个人自愿,且APP为第三方正规平台。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平台真实性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网贷提现记录、APP下架通知截图、与员工的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公司未能提供平台资质证明及投资协议,仅以'员工自主操作'为由抗辩。仲裁委结合资金异常转移及平台性质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构成诈骗。《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理财'话术诱导,核实平台资质及业务真实性。投资前应签订书面协议,保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异常时,第一时间报警并固定相关证据,避免损失扩大。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