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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被虚假平台骗钱案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平台骗钱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遭遇诈骗要求赔偿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心参加某科技公司组织的养老理财讲座后,被诱导下载其开发的医疗养老APP。此后,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电话冒充平台工作人员,以账户异常需配合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并调取平台信息。在操作过程中,对方以假币调包实物,导致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APP随后被下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假币调包和虚假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失误,且未签订合同协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通话录音、转账记录及假币实物,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材料。仲裁委认定假币调包系关键证据,但未签合同导致责任认定存在瑕疵,遂要求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医疗养老类APP诈骗,核实平台资质与客服身份。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虽未签合同仍可通过证据证明侵权责任,但需注意举证时效与证明力度。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