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被冒充领导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被冒充领导的诈骗分子骗取3.5万元,现就资金追回问题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领导身份要求其协助贷款审批,通过虚假APP展示伪造的内部文件,诱导张某某下载所谓'快捷支付通道'。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李某以'公司急用资金'为由,让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事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职业骗子,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款项系员工个人操作失误导致损失,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截图、第三方支付凭证及虚拟币交易记录。公司方申请调取银行流水,但未能提供员工账户异常交易的证据。仲裁员就'屏幕共享操作是否符合公司流程'进行重点审查,认定存在重大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信张某某提供的证据,认定公司对员工被诈骗存在监管责任,裁决由公司承担70%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导致员工受骗,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熟人诈骗',企业应完善员工资金安全培训。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单独进行非平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