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诱导缴费员工追回被骗培训费
【标题】街头抽奖诱导缴费员工追回被骗培训费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涉及教育培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抽奖活动中,被活动人员以'政府补贴教育培训项目'为名诱导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用。对方要求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并发送虚假短信伪造政府资质,同时要求下载伪造的APP填写个人信息。转账后无法联系活动组织者,发现账户实为该公司员工控制的私人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诈骗行为致使其损失培训费,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交易属自愿民事行为,且已将款项转交第三方机构,否认存在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短信记录及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供内部转账记录,但无法说明账户使用合法性,亦未举证证明培训服务实际履行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员工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判定培训费用属于不当得利,但因张某某未提供完整服务合同及实际培训记录,酌情支持部分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警惕街头以'政府补贴'为名的教育培训诈骗,保存转账记录、通讯证据等关键材料。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因未签订正式合同导致维权难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