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诈骗案员工因证据不足部分胜诉
【标题】假药诈骗案员工因证据不足部分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顾问岗位,因该公司涉嫌医疗养老领域假药诈骗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求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投资顾问'名义录用。入职后,公司要求其通过社交软件推广所谓'养老保健产品',并提供银行卡转账至指定账户。初期公司以'返利'名义返还部分资金,后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获取验证码,导致其账户异常被冻结。张某某发现产品实际为假药后,向仲裁委申请追偿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假药诈骗行为并要求全额赔偿,公司则称该行为属于员工自主操作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双方对'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及证据证明力产生分歧,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和监控视频,但未能完整证明公司直接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出示了与公司员工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调取的招聘信息。公司辩称张某某未核实产品资质,且要求验证码属于个人操作。仲裁委重点审查了监控视频中员工诱导行为与转账记录的关联性,认定部分证据链存在断裂。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张某某主张的30%赔偿请求,剩余部分因无法证明直接因果关系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医疗领域异常返利陷阱,及时核查企业资质。维权时需注意证据完整性,特别是涉及验证码等敏感操作时,应保留操作记录和沟通证据。本案提示:仅凭转账记录难以直接证明诈骗,需结合多维度证据形成完整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