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遭冒充领导假币调包诈骗3.5万元

学生遭冒充领导假币调包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假币调包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医疗养老项目投资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参与医疗养老项目投资时,被自称公司领导的陌生男子以'紧急资金周转'为由诱导。对方通过线下街面接触获取个人信息后,要求张某某通过APP截图确认账户异常,并在视频通话中要求屏幕共享操作对公账户转账。交易过程中,嫌疑人使用假币调包真币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冒充领导虚构医疗项目实施诈骗;被申请人否认身份造假,称系正常业务往来。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屏幕共享操作是否构成欺诈、假币调包行为的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申请人提交APP操作截图、转账凭证及假币实物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交易真实性的有效证明,电子数据固定程序符合证据规则要求。仲裁员结合平台交易记录与线下行为关联性,认定存在多环节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嫌疑人构成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欺诈民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

【分析启示】警惕熟人冒充诈骗,医疗养老领域投资需核实资质。屏幕共享操作可能泄露账户信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假币调包等实物证据对认定诈骗事实具有关键作用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