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交友与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产生纠纷,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王某。王某以公司需办理贷款征信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约3.5万元贷款保证金,并声称需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中进行资金多级拆分。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后,王某以征信可修复为幌子诱导其使用信用卡支付,期间提供伪造的APP截图证明交易真实性。后张某某发现王某实为冒充熟人领导的诈骗分子,遂向仲裁委提起追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虚构贷款征信需求,通过微信要求转账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存在真实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张某某提供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出示相反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平台交友性质,确认王某冒充身份实施诈骗的违法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追回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交友属高危人群易受骗场景,应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贷款骗局。维权时需固定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截图等电子数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