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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遭追回

【标题】老人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遭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借贷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贷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上平台申请贷款。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以'征信不足需缴纳手续费'为由,诱导其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次日李某称'贷款审批已通过',但实际未发放贷款,且资金被转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冻结相关账户但未追回全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贷款流程符合规范,李某属个人行为且已离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贷款审批记录,但未发现相关凭证。张某某提交与李某的短信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虚假信息截图,公司仅凭员工离职证明抗辩。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追踪资金流向,确认资金经多层账户快速转移至境外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对资金流向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征信优化'骗局,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贷款信息。企业需完善员工身份认证制度,防范冒名诈骗。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冻结账户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