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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医疗养老项目被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医疗养老项目被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公司推广的医疗养老项目遭遇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养老理财产品推广。期间收到自称投资顾问的短信,称可办理贷款征信注销服务,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网站,遂报警但已错过止付窗口。公司辩称该业务属员工个人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公司称该业务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尽到告知义务,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公司内部培训材料。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张某某提交的支付记录显示其在明知账户异常情况下仍继续转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可作为证据使用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业务审核流程,对员工推广的金融产品需严格监管;个人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保存证据。对于超过止付时限的损失,需综合判断企业过错程度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