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保健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遭保健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市退休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浏览招聘信息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顾问'名义诱导添加微信。对方自称政府工作人员,虚构'保健品补贴政策',通过发送伪造的政府文件和虚假项目介绍,以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至指定安全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账号被封停,随即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身份实施精准诈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张某某出示了网贷提现记录、被封停的社交账号截图及虚假文件鉴定报告,经质证确认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虚假招聘信息,核实所谓'政府人员'身份。遇到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的,应立即终止操作并保存证据。本案中伪造公文和精准诈骗手段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