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冒充贷款专员骗验证码提现受阻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贷款专员骗验证码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公司主营医疗养老项目,因涉嫌虚构征信修复业务被员工举报,引发劳动争议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被指派处理医疗养老项目,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诱导客户使用信用卡支付费用,并安排其配合提供验证码。张某某在不知情情况下操作导致账户被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提现受阻后向公司索赔被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利用假药引流实施诈骗;公司辩称员工系自主操作,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招聘信息、聊天记录截图及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操作行为,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影响责任划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约2.8万元,驳回剩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虚假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的通知》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保留支付记录及聊天证据。用人单位应对培训内容真实性负责,员工亦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