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被追偿

待业人员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被追偿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银行诈骗3.5万元被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科技服务企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被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联系,称其贷款审批通过需缴纳入金保证金。对方诱导张某某前往约定地点交付现金3.5万元,并提供伪造的转账凭证。后张某某发现被骗,查实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存在异常资金跨境流转记录,且涉案账号已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封停账号切断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银行流水,公司仅提供内部封停记录。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涉案账号存在异常登录痕迹,结合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充值款,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权

【分析启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