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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街头抽奖被骗转3.5万元未追回

【标题】老人街头抽奖被骗转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技术服务企业;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参与所谓'健康礼品'抽奖活动,工作人员以医疗养老项目为饵诱导其扫码支付300元参与。后对方通过社交平台要求其转账3.5万元至'安全账户'并提供验证码,张某某未及时核实便操作转账。发现受骗后尝试报警,但因超过紧急止付时限未能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并应全额赔偿;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活动,且张某某未按指引立即报案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二维码收款记录及社交平台对话截图。公司虽否认诈骗意图,但无法解释账户异常交易。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及警方受案回执,确认资金流向与诈骗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及未核实对方资质,需自行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返还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