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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虚拟币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拟币投资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王某。对方以'虚拟币投资可获高额回报'为由,通过线下见面建立信任后,要求张某某缴纳'保证金'和'手续费'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遂向平台投诉。经调查,该公司存在资金多级拆分操作,且王某身份与公司登记不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投资事实并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缴损失。公司辩称转账系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且已提供转账凭证证明资金流向,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王某的聊天记录、线下见面照片及支付宝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资金流转表格,未能说明王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委认为转账凭证与虚构事实证据存在矛盾,且公司未能证明其业务合规性,遂启动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客服及虚构投资项目的违法行为,但因张某某未能完全证明资金直接流向公司账户,裁决其可主张部分损失追缴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投资理财'类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转账前应确认账户是否为官方渠道,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和资金流向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主张民事赔偿,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