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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骗局冒充公检法诱骗充值退款

【标题】假药骗局冒充公检法诱骗充值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医疗养老领域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被自称'卫健局工作人员'的男子以免费体检为名接触。对方通过伪造证件和公检法人员身份,声称其购买的'延年益寿'假药需要缴纳保证金并配合'退款理赔'流程。张某某被诱导下载虚假医疗APP后,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以'账户冻结''资料审核'等理由拖延退款,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模式,所有操作经受害者同意,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支付宝转账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现场宣传单据。公司未能提供与张某某的书面协议,且其所谓'公检法人员'身份经核查系伪造。张某某提交的网站截图显示平台存在虚假资质信息,公司当庭承认APP系自行开发但否认诈骗意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公检法身份、虚构医疗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活动与线上平台结合的新型诈骗手段,保存转账记录、沟通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冒充公检法等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避免陷入'退款理赔'陷阱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