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道士骗取高额投资

婚恋平台冒充道士骗取高额投资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道士骗取高额投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玄学导师'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化解婚恋危机需消灾'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灵运宝'APP进行虚拟货币投资。期间李某通过电话指导操作,伪造'对公账户'承诺高收益,最终骗取张某某约3.5万元。平台方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分子利用其注册账号实施犯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方存在虚假宣传和身份冒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李某属于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轻信骗局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平台注册信息、通话录音及APP界面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方对聊天记录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依据《电子签名法》确认聊天记录法律效力,结合平台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的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平台方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严格审核用户资质,防范虚假身份注册;投资者需警惕'消灾祛病'等话术诱导,对高收益承诺保持理性;电子证据需注意保存完整性,建议同步截图录屏并公证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