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贷3.5万元被追缴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骗贷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因征信问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贷款审批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某市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浏览征信服务时,接到自称某金融服务中心的陌生来电。对方谎称可办理征信修复业务,要求其先通过网贷平台贷款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在收到短信截图显示贷款审批通过后,按指示在某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给公司账户。次日即发现该公司账户资金被快速转出,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资质骗取贷款资金,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且已按约定完成业务流程,双方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网贷平台转账记录、虚假征信修复宣传短信截图、通话录音等证据。公司承认收到转账但否认诈骗意图,称资金已用于平台操作费用。仲裁员结合资金流转异常情况及公司未提供实际服务的事实进行综合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骗取贷款资金,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应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如发现资金被异常转移,应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维权。仲裁机构对资金流转异常与业务实质的结合认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