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老师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电商平台用户,因医疗养老需求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上看到'医疗养老项目'宣传,被自称投资顾问的微信用户以'贷款审批通过率高'为由诱导充值。对方伪造贷款征信材料,通过精准话术获取信任,最终以'保证金'名义骗取张某某3.5万元,资金转入公司对公账户后迅速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伪造征信材料的诈骗行为;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贷款审批流程合法,未参与资金转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转账凭证,确认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及贷款材料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反证,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返还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
【分析启示】精准信息诈骗需保存完整通讯记录及交易凭证,医疗养老场景易成诈骗高发领域,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并核实对方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