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求职者被虚假客服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者被虚假客服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养老顾问岗位,遭遇诈骗案由涉及虚拟币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培训费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李某手机号无法接通,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个人冒用企业名义实施的民事欺诈行为。双方对款项性质及公司责任认定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工作号与求职者对接,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显示收款账户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企业。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要求其限期举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培训费,剩余部分因证据瑕疵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虚拟币收款的异常要求。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因转账操作导致维权困难。企业需加强招聘账号管理,防止被冒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