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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赔偿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诈骗3.5万元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平台求职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诉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客服人员以注销网贷账户、提升征信为由诱导缴费。对方通过微信发送虚假合同,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后资金被迅速转移。张某某发现平台为虚假注册公司,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客服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对客服的虚假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及涉案金额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明被要求支付约3.5万元费用。公司承认平台存在,但称客服行为属个人操作。仲裁委依电子数据固定规则确认交易记录,认定公司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45万元并支付利息,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提供个人信息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用户应警惕所谓'征信优化'等话术,遭遇电信诈骗应及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