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中奖后被索要入金遭医疗养老假药诈骗
【标题】张某某中奖后被索要入金遭医疗养老假药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女,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购物平台中奖活动产生纠纷。该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张某某进行资金往来,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参与'健康养生中奖'活动,获得所谓'医疗养老项目'资格。对方以财务人员身份要求其缴纳入金,称可领取高额回报。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1.2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实际销售假药,且提现功能被关闭。期间对方冒充婚恋对象与其线下接触,虚构投资项目细节,导致张某某陷入诈骗陷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盲目转账存在过错。双方对证据链完整性及是否存在诈骗故意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监控视频、转账凭证及平台商品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网络沟通记录与线下接触证据,发现公司多次使用虚假资质文件,且提现受阻与假药销售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销售假药等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酌情支持其部分诉求。判定公司需返还非法所得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电子数据证据采信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需警惕中奖骗局,核实对方资质与项目真实性。遭遇提现受阻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假药销售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医疗养老业务,避免轻信婚恋对象推荐的非正规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