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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诱导医保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医保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是某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陈某。对方以办理医疗养老保障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短信发送验证码至指定账户,并承诺垫付医保报销费用后可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陈某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分子,遂向平台及公司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陈某冒充医保中心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则称陈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短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认为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屏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陈某为普通员工。针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公司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反证,监控视频显示陈某在办公场所使用公司设备操作转账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未有效监管员工使用对公账户进行非业务操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并返还2.45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劳动合同法》第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区,遇医保报销等敏感事项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需强化账户使用授权管理,员工操作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证据需同步保存原始载体,确保链式完整性。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