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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抽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求职期间遭遇街头抽奖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商圈街头参与抽奖活动,工作人员谎称其中奖需支付3.5万元税费。对方以'企业主'身份伪造材料,通过电商平台诱导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在支付2000元'手续费'后,对方以'返利'为诱饵要求转账,期间多次以'紧急情况'催促操作。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虚构身份,随即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其未参与交易,且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张某某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监控视频、转账记录及虚构身份证据。公司方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诈骗过程中的虚假宣传和资金转移特征,确认了对方隐瞒真实身份、虚构中奖条件的违法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48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以招聘为名的诈骗陷阱,核实企业资质与人员身份。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保留监控视频、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避免因轻信'婚恋对象'等虚假身份造成财产损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