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非法集资与身份冒充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浏览岗位信息时,收到自称'平台客服'的私信称其因参与网络购物抽奖中得大奖。对方以需缴纳手续费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随后骗子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账户异常,要求立即转账至'安全账户',张某某在慌乱中多次向该公司账户汇款,合计损失约3.5万元。转账凭证显示资金流向与该公司注册信息一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非法集资行为,虚构中奖信息诱导转账;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诈骗,且转账行为系个人自愿。双方对诈骗行为是否由公司实施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公示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与平台监管责任,认定其存在协助诈骗嫌疑。经调解无效,依据证据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非法占有款项,并承担平台监管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平台核实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中老年人需警惕'中奖'骗局,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账户及时冻结。遭遇身份冒充时应立即报警,避免因恐慌造成更大损失。